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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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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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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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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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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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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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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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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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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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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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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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第20、26、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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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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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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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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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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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子生产:1、申请表;2、检验、生产人员资格证明;3、注册资金证明;4、检验仪器设备证明;5、生产场所、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6、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7、生产品种介绍;8、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二、种子经营:1、申请表;2、检验、贮藏加工人员资格证明;3、检验、加工、仓储仪器设备证明;4、经营场所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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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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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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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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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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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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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第58条,省优化办、发改委、财政厅、法制办(豫优办[2005]2号)5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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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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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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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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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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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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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4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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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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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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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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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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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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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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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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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1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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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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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11 13:42:33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