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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发布时间:2018-07-03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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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权或份额的形式,合理量化到人、确权到户。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不是把财产分了,而是把股份、份额量化到每个集体成员身上,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栾川县石庙镇相关负责人在分享改革经验时说到。6月29日、30日,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观摩推进会在栾川县召开,栾川县石庙镇政府、观星村、龙潭村在会上分享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上的经验做法,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实地观摩了观星村、龙潭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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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观摩了解栾川石庙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据了解,石庙镇是栾川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镇,全镇在10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清查登记、评估量化,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建立清产核资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共清查出非经营性资产5755万元,经营性资产555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38907亩。同时通过农民群众民主界定的方式,界定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136户、19667人。石庙镇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让农民也能够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完成资产清理工作;2018年11月底前,完成资产登记工作;2019年1月底前,完成资产核实工作;2019年2月底前,完成资产公示工作;2019年3月底前,完成资产确认工作;2019年5月底前,完成资产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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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农业局局长归宝辰在会上表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中央着眼于摸清集体资产家底、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而部署的一项重大专项任务,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站位,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把中央一系列政策措施学深、吃透。同时要学好用好栾川县等示范点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抓实“示范村”、打造“样板村”,扎扎实实、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为全市农村产权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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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局副局长孙清良同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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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局副局长刘少禹同志公布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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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石庙镇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分享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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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观摩了解栾川石庙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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